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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4 月 15 日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 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 万股,约占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总股本 102,455.7037 万股的 0.0125%,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6.05 元/
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102,455.7037 万股调整为 102,442.903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102,455.7037
万元调整为 102,442.9037 万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具体详见 2019
年 4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
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