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08-08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债券代码:112242 债券简称:15 岭南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
份”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 2015 年公司债券(债券名称:15 岭南债,债券
代码:11224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
告如下:根据岭南股份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告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为 462,989.18 万元。发行人
2019 年 1-7 月累计新增对外担保为 374,854.00 万元(未经审计),超过上年末
经审计净资产(即 462,989.18 万元)的 2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2018 年末净资产金额 462,989.18
2018 年末对外担保余额 73,000.00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对外担保余额 447,854.00
2019 年 1-7 月累计新增担保金额 374,854.00
2019 年 1-7 月累计新增担保占 2018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80.96%
上述累计新增对外担保主要为发行人对合营企业的项目融资提供的担保,上
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旨在满足各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
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截至本临时报
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
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
关注相关风险。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的盖章页)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