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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
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