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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岭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5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岭南生态
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
真审阅了公司拟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上海恒润数字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集团”)的业务及组织架构,有利于为恒
润集团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符合恒润集团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本次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云武俊                     陈建华                   黄   雷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