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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趣尔: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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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以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本次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麦趣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涉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资料(以下

统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

    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

体, 提高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也有助于留住人才、

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该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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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佳俊                        高波                       黄卫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