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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4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7-20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
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0:3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
苹果创新园 A 栋 21 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
资料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6 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
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夫珠宝”)向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人民币 8,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
业务。公司及捷夫珠宝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共同为捷夫珠宝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和捷夫珠宝法定代表人周凡卜先生负责安排办理
本次保理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条款的谈判、签署保理业务相关法律
文件等。

    本次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尚在公司 2017 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须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2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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