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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9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口头通知、电话
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
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
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银行承
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海淀国资中心”)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
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武雁冰、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因近12个月内在海淀国资中
心控股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
团”)及其子公司任职,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1
    2、 审议通过《关于越王珠宝向民生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继续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 3,6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北京海淀科
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为越王珠宝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武雁冰、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因近12个月内在海科金集团
及其子公司任职,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国资中心”)为
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及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
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海淀国资中心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海淀国资中心收取担保
费率为 1%/年的担保费用,申请授信主体的相关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或反担保等措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额度的
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武雁冰、张波、孙长友、刘亚敏、查颖因近 12 个月内在海科金集

                                   2
团及其子公司任职,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
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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