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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29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7层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口头通知、电话
通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
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聪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的监事审议议案如下:

    一、审议《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国资中
心”)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及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融资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海淀国资中
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海淀国资中心收
取担保费率为 1%/年的担保费用,申请授信主体的相关股东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超过本次审议总
额度的担保需另行上会审议。本议案自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关联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杨聪杰先生、李超先生因近 12 个月内在海淀国资中心控股的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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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集团及其子公司任职,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
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
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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