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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金一文化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及阅读,对该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目前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及收购标的公司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审
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涉及的相
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独立董事:李韶军、姜军、沈洪辉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