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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一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
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蒲忠杰先生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
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推选蒲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
职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姜军、李韶军、沈洪辉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