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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轮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23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7-021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1
日15:00至2017年3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陆挺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0,463,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85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462,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85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0,463,3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余洪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