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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轮股份: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7-033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钢
聚人电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聚人”)因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浙江金海顺
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金
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将向金海顺销售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不锈钢板材不
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不含税),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
体的订单或合同进行确认。经确认,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
司钢聚人与金海顺已合计发生人民币 27,269.71 万元(不含税)日常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对上述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本次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的规定,本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双方的协商约定,钢聚人与金海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经测算,预计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
间金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将向金海顺销售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不锈钢板
材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不含税),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
以具体的订单或合同进行确认。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的实际交易情况
    子公司钢聚人从 2016 年 7 月开始与金海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16 年 7 月
至 2017 年 3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钢聚人与金海顺已合计发生人民币 27,269.71
万元(不含税)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金海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科创路 322 号 A 幢 3 楼
    法定代表人:杨海攀
    注册资本:2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4MA28EOLAX4
    设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装饰材料(不含木料、危险化学品)研发、
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制造、加工、销售。
    2、2017 年一季度,金海顺总资产为 8,543.93 万元,净资产为 3,224.14 万
元;营业收入 9,400.66 万元,净利润 64.49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永康市金海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428               51%
         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                          1,372               49%
                 合计                                2,800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轮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钢聚人间接持有金海顺 49%的股权。同时,金轮股
份的高级管理人员邢晓炜担任金海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股票上市规则》的第十章第 10.1.3 第(三)款的有关规定,金海顺与金轮股份
构成关联关系,其与金轮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海顺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良好,与公司的子公司交易以来资信状况良
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经测算,预计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
间金轮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钢聚人将向金海顺销售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不锈钢板
材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不含税),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
以具体的订单或合同进行确认。
    2、定价原则、依据及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
商品价格经双方公平磋商后参照市场现行收费厘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
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5 年,金轮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海门市森达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装饰”)100%股权,正式进入了不锈钢装饰材料
行业。根据金轮股份深度介入不锈钢板材领域的加工和贸易,构建线上线下融合
的不锈钢板材业务生态系统的总体规划,金轮股份于 2016 年 4 月投资设立了钢
聚人电商有限公司,计划将其打造成为金轮股份不锈钢业务板块的基础平台。
    在钢聚人展开业务的初期,其工作重点是在不锈钢产业相对密集的区域进行
布局,与当地的加工或贸易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逐步建立不锈钢供应链服
务体系。
    2016 年 6 月,钢聚人与永康市金海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浙
江金海顺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其主营业务为不锈钢板材的加工和销
售。金海顺的设立符合金轮股份的总体战略规划及钢聚人打造不锈钢业务平台的
发展思路,与森达装饰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是推动钢聚人业务平台建设的重要
步骤。金海顺通过公司子公司钢聚人集中采购不锈钢板材有利于钢聚人积累业务
经验,为将来进一步拓展业务以及探索构建不锈钢 B2B 业务平台打好基础。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金海顺之间的关联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原有采购渠道,发挥集中
采购优势,同时,整体采购量的提升,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不锈钢生产厂家的
影响力,这有利于金海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另外,该项业务也有利
于钢聚人积累业务经验,为将来进一步拓展业务,并探索构建不锈钢 B2B 业务平
台打好基础。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子公司与上述
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
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确认。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
经营所需,经查阅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轮股份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
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民生证券对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