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7-09-06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7-085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6
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减持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7),公司控股股东蓝海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海投资”)预计自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12月14日(6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金轮股份股票不超过8,773,327股,即不超过金轮股
份总股本的5%。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调整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调
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公司于2017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
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蓝海投资自2017年6月8日披露减持计划后,截至2017年7月22日,合计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54,57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0%。
2017年9月5日,公司收到蓝海投资发来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公告
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4,434,57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53%,根据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2017年7月3日 34.47 532,700 0.30%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2017年7月4日 34.42 344,700 0.20%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2017年7月10日 31.21 596,470 0.34%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2017年7月14日 29.49 37,600 0.02%
蓝海投资 集中竞价 2017年7月20日 27.93 243,100 0.14%
蓝海投资 大宗交易 2017年9月4日 25.76 2,680,000 1.53%
合计 4,434,570 2.5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蓝海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61,501,976 35.05% 58,821,976 33.52%
蓝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18,757 4.00% 4,338,757 2.47%
蓝海投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483,219 31.05% 54,483,219 31.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蓝海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
2、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蓝海投资关于股份限售承诺: 自金轮股份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所
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
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金轮股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蓝海投资关于股份减持承诺:在金轮股份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做出的
股份锁定及减持限制措施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上市后第 4 年减持股份不超过
金轮股份总股本的 5%,上市后第 4 年和第 5 年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金轮股份总
股本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金轮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如果未来减持金轮股份的股票,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
份的数量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 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蓝海投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
与或进行与金轮股份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将充分尊重
金轮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保证金轮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
策;将善意履行作为金轮股份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促使金轮股份
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
证与承诺,本公司同意给予金轮股份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蓝海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蓝海投资严格遵守了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蓝海投资在减持期间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
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公司将持续关注蓝海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