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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轮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3-23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8-027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钢聚人”)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
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

    该担保事项已经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授权董事会
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 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
整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对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总额由原来的 13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 18 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调整
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对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批准公司
对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丹诚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南通金源云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五家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为 18 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董事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邢晓炜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金属材料、建材、通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产品、电子
产品;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
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钢聚人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6,011.13                           14,486.63
           净资产                     5,088.22                            5,350.66
                                      2016 年度                        2017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1.72                             277.67
            净利润                       88.22                             262.44

       注:钢聚人在不锈钢贸易中的身份是代理人而非主要责任人,根据会计准则,其营业收入按净额法确

认。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钢聚人电商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为钢聚人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
请的人民币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该笔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
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同意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钢聚人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前,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
为 147,466.79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8.68%。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将为 150,466.79 万元,占
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0.4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