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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7-04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75%左右为外销,结算时以美元为主,为适应外汇市场的
波动,避免汇率对公司经营利益的持续影响,公司拟通过银行远期结汇产品来规
避未来汇率波动的风险。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
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汇品种
    远期结汇产品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
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
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汇必须是贸易项下的收支,由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
所签的《远期结汇总协议书》,公司向合约银行填写一份《远期结汇委托书》,在
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汇业务规模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视公司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汇额度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根据《公司章程》
及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三章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含
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
民币1,000 万元,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 万
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远期结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
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
部门处理。
       四、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
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
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
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
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
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
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
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
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
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