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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2018-03-09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8-01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金莱特”)
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
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 2000-5000 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每年 10-30 万元人民币 (以实际发生为准)
          5、保险期限:1 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
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
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
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
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
促进公司发展。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
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
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