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32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 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 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需按照该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本期受影响的报 上期重述金额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因 名称 表项目金额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139,005,109.92 128,818,725.11 应收账款:128,818,725.11 合并列示 款 2.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988,977.19 6,394,679.21 其他应收款:6,394,679.21 并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3.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445,920,836.83 447,763,811.5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447,763,811.51 定资产列示 4.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 在建工程 16,824,654.70 在建工程 17,513,299.57 18,799,351.03 程列示 工程物资:1,974,696.33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应付票据:152,566,074.79 209,920,380.83 292,929,320.53 合并列示 款 应付账款:140,363,245.74 6.应付利息、应付股利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 其他应付款 14,735,774.01 4,440,254.88 其他应付款:4,440,254.88 示 7.管理费用列报调整 管理费用 34,797,912.07 25,085,324.35 管理费用:55,394,645.11 8.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 31,017,570.81 30,309,320.76 —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政策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