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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37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绕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与公司经营
决策。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
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
票人进行了监票;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
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管
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落实。2018 年,公司监
事会共召开会议 9 次,没有监事缺席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提名姚庆味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2、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审议吴文敏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3、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4、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7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5、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8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6、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10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
    7、2018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11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 证券时报》和《中
国证券报》。
    8、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选举侯翠花女士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1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
    9、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方案的议案》
    (4)《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5)《关于<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提请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16)《关于聘请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12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
《中国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及员工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勤勉
尽责,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
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
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
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
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2018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务政策、法规情况以及资产、
财务收支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报
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
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
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
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6、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经监事会核查,公司对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没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2018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包括定期
报告、重大合同等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如实、完整记录和保存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
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提交给监管部门。公司在实际工作中认真
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公司大股东股权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8年大股东进行股权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股权交易期间,未发
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运作;
    2、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
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的监督,防止损
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职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
《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
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