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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晓军)2019-04-2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晓军)
    本人作为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关注和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行使所赋予的权
利,出席了2018年的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业务发
展提出积极的建议,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选任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经
营活动中进行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规范运作、
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
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以律己、尽职尽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主
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项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包含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及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加   应列席股东大会   列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13         5           0              8                3               2

    1、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3、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为董监高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蔡小如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2018 年 3 月 8 日      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提名陈开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伙伴)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0 日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李永和)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见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关于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孟繁熙)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5 月 2 日    关于选聘董事会秘书(孟繁熙)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 年 7 月 13 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
 2018 年 8 月 20 日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6 日   2、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同意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8 日 1、关于处置部分存货及固定资产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
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本人在2018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
管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
关信息,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
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提供决
策参考意见。
    四、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
员会委员。主要工作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8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对蔡小如、陈开元、孟繁
熙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职业背景、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切实进行了审查,并形成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展与战略委员会
    2018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对拟收购金祥立
100%股权、拟投资设立江西全资子公司及拟以现金收购中建城开 100%股权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
    3、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审计总结及计划、季度报告等事
项进行审议,对相关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对内部控制的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中途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在平时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广东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通讯监管材料,积极参加广东证监局组织的辖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
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姓名:方晓军
    联系方式:fxj0000@163.com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并发挥
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出谋划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与此同时,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1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全力
支持!



                                                  独立董事:方晓军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