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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9-30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9-07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
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西金莱特”)拟向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
率以银行贷款合同为准。瑞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
司”)为上述贷款向银行提供担保,并按照一定费率收取担保费。为支持全资子
公司江西金莱特的经营发展,根据此次贷款担保方担保公司的要求,公司为江西

金莱特此次贷款事宜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金莱特电器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济开发区 C 区三栋
    法定代表人:胡周康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 年 0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厨房用具、五金制品、照明灯具及其配件、塑料模具、

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新型塑胶材料、模具、电子元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含网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15.38

负债总额                                         1,817.94

                  项目                  2019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87.74

净利润                                            -2.56

    三、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柯茂大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1 月 07 日
    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业务,与担保有关的融
资性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业务,以及按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瑞昌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

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
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期限
    1)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二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二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
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二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
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
利益。江西金莱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之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主要是为了其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经营
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反
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反担保事项的实施。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反担保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行为,公司累
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 1.7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