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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莱特: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03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4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围绕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积极参与公司经营
   决策。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
   将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且监事作为监

   票人进行了监票;监事会成员全体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历次现场会议,对董
   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履行忠实、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高管
   人员勤勉尽责,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各项决议,无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三)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落实。

         (四) 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6

通讯方式召开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次数                                   0

         (五) 监事会成员出席监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方式
 监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

钟伟源       监事会主席     2          2        0              0            否

候翠花       职工代表监 6              6        0              0            否
               事

姚庆味         非职工代表 6             6       0          0           否
               监事

莫鳌           职工代表监 4             4       0          0           否

               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议案审议通过情况

1      2019 年 1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5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议案》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2019 年 4 月 第四届监事会 7、《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9 日          第十四次会议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1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2019 年 5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9 日          第十五次会议

4      2019 年 8 月 第四届监事会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选举钟伟源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5     2019 年 10 第四届监事会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金信小额贷股权的议案》
      月 28 日    第十七次会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采购设
                                   备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收购国海建设 100%股权的议案》

6     2019 年 11 第四届监事会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月7日       第十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及员工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勤勉

    尽责,对公司的实际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
    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
    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

    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
    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讨论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2019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财务政策、法规情况以及资产、
    财务收支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有独立的财务账册进行独立核算,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
    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
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
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

控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法规执行审批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经监事会核查,公司对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执行了上述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没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2019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包括定期
报告、重大合同等内幕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
如实、完整记录和保存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
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提交给监管部门。公司在实际工作中认真
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公司大股东股权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9年大股东进行股权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股权交易期间,未发
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运作;
    2、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

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的监督,防止损
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发生;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强化监督职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

《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
重大事项,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