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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
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因此,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较好的内部控
制环境,对公司的风险进行了系统的辨识、评价和应对,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内控
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信息传递和沟通能力和内部监督力度,并且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比较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
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需要,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
真实性、完整性,在重大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具有
合理的防范作用。
    三、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
会[2008]7 号)及相关具体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能够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
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涵盖了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
节。
   4、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
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
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能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
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四、公司内部控制结构
    (一)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控制环境
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本公司本着规范运
作的基本理念,正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
的设计和运行。本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将诚信和道德价值观
念当作员工严格遵循的观念,通过文字和实际行动有效地灌输给所有员工,鼓励
员工行为端正;本公司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工作手册》等一系列的内
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
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
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岗位责任明确,任职条件清晰,确保
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相应的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胜任能力,确保各岗位人员完成
既定的管理目标以及财务报表不会因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而发生错误。公司还根据
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
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本公司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了明确规定。治理层通
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的执行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
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本公司管理层之间权利分配合理,董事会能对管理层的行为作出有效监督,
以使其能恰当地履行职责。本公司管理层具有适当的胜任能力且保持稳定,确保
其能正确地履行职责及保持管理理念及经营风格的延续性。在对待风险的问题上
本公司管理层不接受超过风险承受度之外的风险,对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具有负
责任的态度,并特别强调会计纪录的准确性以及选择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对于重大的内部控制和会计事项,管理层会征询注册会计师的意
见。
    5、组织结构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
管理层,并有效运作。公司章程已对内部各层次组织进行了明确的交易授权,主
要管理层成员的责任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分
别行使各专项职能。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设立了生食事业部、熟食事业部、养殖事业部、财务部、
证券部、审计部、综合管理部、品管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各个职
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运作,
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
健全清晰。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本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
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
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
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
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
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本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
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已经实
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在定员定编的范围内本着“精干高效、人尽其才”的原则,
按照职工上岗工作标准、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各项政策、法规,为员
工个人建立了社保基金账户。这些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极大调动了员工的劳动积极
性和主观能动性,为公司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8、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

    (二)风险评估过程
    本公司定期建立公司整体目标并考虑影响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通过分析
各种风险为管理风险提供依据。针对外部风险,考虑供货渠道、市场变化、竞争
对手的行动、经济状况、法规与监管状况、自然灾害和动物疫病等因素;针对内
部风险,考虑人力资源,理财和融资活动,劳资关系,信息系统等因素;对重要
的业务层面目标确定影响其实现的重大风险;在风险评估过程中,由适当级别的
管理人员参与风险分析工作。
    (三)信息系统与沟通
    本公司为了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比较强大的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会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
的职责。本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
有效运行。本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地沟通渠道和机制,
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
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
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四)控制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
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
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本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补充规定,制订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企业
会计制度》、 公章管理制度》、 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规范》、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司费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并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保证:
    (1)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
    (2)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
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对资产的记录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
    (4)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
    (5)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聘用适当的会计人员,使其能够完成分配
的任务。这些任务包括:
    ①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
    ②适时地对经济业务的细节进行充分记录;
    ③经济业务的价值用货币进行正确的反映;
    ④经济业务记录和反映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⑤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说明能够恰当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
    公司建立的相关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
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
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
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本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采用两种
层次的授权即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业务
采用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兼并、投资、
增发股票等重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
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
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
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
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原始单据独立核对。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本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
直接接触,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
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本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凭证和账簿
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
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
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五)对控制的监督
    本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
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
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本公司管理
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
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潜在错报             0.5%             ≥营业收入总额的0.2%             0.2%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5%                                错报<利润总额的2%
 潜在错报                                    总额的2%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错报<资产总额的0.2%
 潜在错报                                  产总额的0.2%


所有者权益潜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

  在错报             的0.5%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的0.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缺乏科学决策程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要管理人
员或技术人员严重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
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人
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