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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全体监事积极参加监
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
           联交易框架协议>暨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伊藤忠(青岛)有限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
    2、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
    (3)《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3、2018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4、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5、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7、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
作认真负责,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
公司经营投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权收购
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购买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70%股权;潍坊振祥主要经
营活动为:收购、屠宰:生猪(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冷藏、分割、销售:生
猪肉;加工、销售:纸制品(不含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在安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潍坊振祥工商过户
变更登记手续。2018年10月31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购买日。
    6、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累计获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
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
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