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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大肉食: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11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
况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53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锁期内解锁,同
意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时间暂未确定,公司将
 在确定后发布通知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

 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时间暂未确定,公司将在
 确定后发布通知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