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9-08-2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阮鸿献 刘 琼 赵 飚
徐科一 田 俊 郭春丽
刘锡标 龙 超 母景平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赵 飚 田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