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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好利来: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1-17  

						   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0-00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利来”)
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昇投资”)的《减
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股份来源
                                     (万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
 旭昇亚洲投资    持股 5%以上
                                     1,727.89      25.91%      股票前持有的
   有限公司            股东
                                                                   股份


              合计                   1,727.89      25.91%          ——

    注:旭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
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 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含
2020 年 3 月 31 日),且任意连续 90 天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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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总股本的 2%;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含 2020 年 3 月 31 日),且任意连续 90 天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好利来总股本的 1%;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变动事
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 前 6 个月增持情况:旭昇投资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票;
   6、 减持数量及比例如下: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    拟减持股份占公
     股东名称
                     (股)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旭昇亚洲投资
                  ≤2,000,400           ≤11.58%              ≤3%
 有限公司

      合计        ≤2,000,400             ——                ≤3%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旭昇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
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舒婷承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每
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转让价格不低于股
票发行价。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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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担任发行人董事时黄舒婷承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
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半年
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
股票发行价。黄舒婷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离职。
    (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旭昇投资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
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旭昇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
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5、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上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控股股东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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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控股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好利来股份,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好利来股份(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减持计划”)。旭昇
投资知悉好利来控股减持计划,作为好利来控股一致行动人,旭昇投资在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好利来公司章程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
            五、备查文件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