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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光科技: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4-10-2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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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碎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 刘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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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22,127,645.06                    919,396,136.41                        3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9,739,943.95                     471,946,949.21                        65.2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1,542,788.50                       -9.75%          440,149,298.03                  -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562,884.70                       2.37%            43,602,994.74                  -0.1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317,068.88                       2.03%            41,621,170.00                  -1.3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7,540,205.40                 33.3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0%                       0.40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0.00%                       0.40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7%                   -10.10%                    8.83%                -12.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2,119.76 机动车转让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714,899.83
                                                                                                 税减免

                                                                                                 乐清质量奖、中小微企业稳岗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补贴、宿州特色产业奖励、上海
                                                                                  1,706,907.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市小巨人拨款、高新技术成果补
                                                                                                 贴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0.00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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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0.00

债务重组损益                                                                  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0.00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0.00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0.00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0.00

                                                                                     罚款收入、捐赠支出与存货盘亏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779.75
                                                                                     损失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7,322.10

合计                                                                  1,981,824.7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6,670,000



                                                                                                                     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电光科技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13%         75,000,000        75,000,000
司

石向才            境内自然人                5.62%          8,250,000         8,250,000

石碎标            境内自然人                4.77%          7,000,000         7,000,000

石志微            境内自然人                2.55%          3,750,000         3,750,000

林飞              境内自然人                2.52%          3,700,000         3,700,000

施胜济            境内自然人                2.31%          3,400,000         3,400,000

郑永芳            境内自然人                1.97%          2,900,000         2,900,000

石晓霞            境内自然人                1.19%          1,750,000         1,750,000

石晓贤            境内自然人                1.19%          1,750,000         1,750,000

朱丹              境内自然人                0.85%          1,250,000         1,250,000

施隆              境内自然人                0.85%          1,250,000         1,2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合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73,699 人民币普通股            73,699
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控股股东为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碎标、石向才、石志微、石晓霞、
明                                 石晓贤、朱丹和施隆。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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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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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变动比例超过30%的会计科目简要说明


         项目        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312,282,197.20      20,343,290.21       1435.06% 上市募投资金到位
                                                                              本期 预 付材 料 采购 及厂
预付款项                     7,773,685.86       3,954,845.27         96.56% 房装 修 和机 器 设备 款增
                                                                              加
其他流动资产                   207,040.05        956,410.28         -78.35% 待抵扣增值税减少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6,670,000.00     110,000,000.00         33.34% 发行新股导致
                                                                              发行 新 股募 集 资金 净额
资本公积                   354,549,979.14     127,029,979.14        179.11% 超过 新 增股 本 计入 资本
                                                                              公积
                                                                              本期 末 帐龄 较 长应 收款
                                                                              项相对减少,导致本期计
资产减值损失                   199,100.21        616,454.23         -67.70%
                                                                              提应 收 款项 的 坏帐 准备
                                                                              减少
                                                                              收到 的 政府 补 贴和 税费
营业外收入                   2,597,480.51       1,848,734.61         40.50%
                                                                              返还比上期增加
                                                                              收到 的 政府 补 贴和 税费
收到的税费返还                 948,756.29        362,999.96         161.37%
                                                                              返还比上期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 为 支付 投 标保 证金
                            67,778,870.01     108,965,655.03        -37.80%
有关的现金                                                                    与业务费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本期 处 置固 定 资产 相对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01,571.90        690,469.23         -56.32%
                                                                              上期减少
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新厂 房 建设 与 设备 投入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8,632,834.07      13,315,407.51         39.93%
                                                                              增加
支付的现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726,900.00                           100.00% 新股发行,收到募投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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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5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6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592.6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1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472.6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53.6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19.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08 号)。

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列                                                                                      乐发改备
                          14,258.00         14,258.00              11,958.00         2,300.00
产品及配套条件建设项                                                                                    [2011]144号
目
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
                                                                                                          乐发改备
开关系列产品及配套条      12,161.00         12,161.00               9,861.00         2,300.00
                                                                                                        [2011]143号
件建设项目
           合 计          26,419.00         26,419.00              21,819.00         4,600.00

3、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4,912,986.0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固定资产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和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列
                            14,258.00         4,816.98                             4,816.98                 33.78
产品及配套条件建设项
目
矿用智能化高低压防爆
开关系列产品及配套条        12,161.00         4,674.32                             4,674.32                 38.44
件建设项目
           合 计            26,419.00         9,491.30                             9,491.30                 35.93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公司控股股东电 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三年                正在履行


                                                                                                                      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所作承诺   光科技有限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和实际控制人石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碎标、石向才承诺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

                              相关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担任公司董事、高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级管理人员的股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其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东石碎标、石向才
                              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
           承诺
                              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电光科技有限公 如违反上述锁定期承诺,则违规减
           司及担任本公司 持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剩余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五年   正在履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 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1 年。如未将
           员的股东石碎标、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
           石向才承诺         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
                              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发生派发股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减
                              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发行人及其控股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股东电光科技有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限公司承诺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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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
                售股份。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发行人及其控股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股东电光科技有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限公司、实际控制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人、董事、高级管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理人员石碎标、石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向才承诺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
                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
                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
                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
                调整),本公司将根据规定向社会
                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
                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将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
公司承诺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三年   正在履行
                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
                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
                启动条件成就时,本公司依法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
                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
                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
                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回
                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
                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
                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
                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
                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
                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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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
                续实施该方案。若某一会计年度内
                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
                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公司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
                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
                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
                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
                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
                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和
                (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
                股价预案。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有关股价稳定
                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
                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
                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
                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
                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
                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
                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增
                持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将按
公司控股股东电 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
光科技有限公司 计划。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三年    正在履行
承诺            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
                股价措施并由公告日后开始计算
                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
                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
                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
                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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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
                金分红金额的 20%,和(2)单一
                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
                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公司累计
                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
                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
                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
                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
                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如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
                措施,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公司同时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
                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
                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如公司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
                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
                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
                定措施的情形时,如公司、控股股
                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
                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
                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
                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 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
理人员石碎标、石 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三年     正在履行
向才承诺        易日后,其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
                入公司股份的计划;(2)通过二级
                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
                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
                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
                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其可不
                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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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
           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条件的(不包括其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
           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其将继
           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
           应遵循以下原则:①单次用于购买
           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
           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
           薪酬累计额的 20%,和②单一年度
           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
           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
           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
           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
           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若公司新聘
           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
           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
           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
           出的相应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公司将在收到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公司承诺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认定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启动
           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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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
                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于 6 个月内
                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以公司新股发
                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
                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有
                权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
                损失的,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
                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
                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
                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
                定,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30 日
                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公司
                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
                自有资金,以为公司需要承担的赔
                偿责任提供保障。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
                将配合公司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程序。其将在公司收
                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公司招
公司控股股东电 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光科技有限公司 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承诺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认定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会同公司启动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程序,包括但
                不限于配合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规范性文
                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召开董
                事会、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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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等,并保证公司按照届时公布的
                购回方案完成回购。如果本次发行
                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则其
                将购回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回购股
                份的价格以公司新股发行价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公司上市
                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
                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
                所载内容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有权机关认
                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
                严格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
                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及其他相关规定,自赔偿责任成立
                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如其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
                责任。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其自愿按相应的赔偿
                金额冻结相应市值的公司股份,冻
                结股东分红,以为其需要承担的赔
                偿责任提供保障。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
                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公司董事、高级管 的若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依
理人员石碎标、石 据由有权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或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向才承诺        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如其未履行上述承
                诺,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并由公司扣留与上述赔偿金额
                相等的应从电光防爆领取的全部
                薪酬、分红以支付应承担的赔偿责
                任。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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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放弃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
                 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
                 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的损失。具体而言,如有权机关
                 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
实际控制人石碎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标、石向才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
                 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由
                 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
                 院作出相关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1、其将尽力确保对电光防爆的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地位长期不变。
                 2、在电光防爆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其将严格遵守所作出
                 的关于所持电光防爆股份锁定期
                 的承诺。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遵
                 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部门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
                 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
                 将根据其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
                 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电光防爆
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份。但每年减持数量电光防爆股
股东电光科技有 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电光防爆股
限公司、石向才、份的 10%,同时应低于电光防爆总
                                                   2014 年 09 月 23 日 五年   正在履行
石碎标,持股意向 股本的 5%。3、如其确定减持所持
及减持意向声明 电光防爆股份的,将通过大宗交易
承诺             或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进
                 行。于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将不低于电光防爆首
                 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时的发行价(电光防爆上市后发
                 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
                 应调整)。4、如其确定减持所持电
                 光防爆股份的,将提前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
                 通知电光防爆,并由电光防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履行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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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披露义务,自电光防爆披露减持
                 意向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具
                 体实施减持。5、如其违反上述承
                 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电光防
                 爆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电光防
                 爆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
                 所得”)归电光防爆所有,同时其
                 持有的电光防爆剩余股份的锁定
                 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电
                 光防爆,则电光防爆有权扣留应付
                 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缴电光防
                 爆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
                 金分红。

                 若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各项
                 义务和责任,则采取的约束措施:
                 (1)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
                 因信赖公司承诺事项实施交易所
                 遭受的直接损失,具体补偿金额依
                 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2)自公司完
公司承诺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
                 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公
                 司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融资。
                 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
                 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公司
                 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
                 行。

                 若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因
                 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
                 电光防爆遭受损失且本公司未能
                 按照承诺履行赔偿义务的,电光防
                 爆有权相应扣减应向本公司支付
                 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电光防爆的
                 赔偿。(2)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
                 项而致使电光防爆遭受任何处罚
电光科有限公司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的,自电光防爆遭受处罚之日起至
技承诺
                 处罚不遭受任何处罚的,自电光防
                 爆遭受处罚之日起至处罚不利情
                 形完全消灭期间,本公司放弃所享
                 有的对电光防爆的投票权。(3)公
                 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
                 实施交易所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承
                 诺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所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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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受的该等直接损失,具体补偿金
                   额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本公司在
                   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
                   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
                   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若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
                   和责任,则本人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予以约束:(1)因本人未能履行承
                   诺事项而致使电光防爆遭受损失
                   且本人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赔偿义
                   务的,电光防爆有权相应扣减应向
                   本人支付的薪酬、分红,作为本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
                   对电光防爆的赔偿。(2)公众投资
和高级管理人员
                   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实施交易 2014 年 09 月 23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石碎标、石向才承
                   所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以自有资
诺
                   金补偿公众投资者所遭受的该等
                   直接损失,具体补偿金额依据证券
                   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
                   或金额确定。本人在作出的各项承
                   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
                   的,按照本人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
                   约束措施履行。

                   支持和保证公司的资产、业务、人
控股股东电光科 员、机构、财务各方面的独立性,
技有限公司及实 客观、公正、独立履行控股股东和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际控制人石碎标、实际控制人行为职责,维护公司和
石向才承诺         其他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经营活动
                   的独立性。

公司控股股东电 若因发行人历史出资问题而产生
光科技有限公司、任何纠纷或争议的,全部责任以及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实际控制人石碎 由此而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概由
标、石向才承诺 实际控制人承担。

                   本公司与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
                   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有对赌协
公司承诺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议或类似性质的文件或安排转移
                   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或本人为公司股份的实际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者,不存在委托持有、代持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 份的情形或其他类似安排,亦不存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其股东石碎标、石 在任何有法律约束力的远期股权
向才承诺           转让、附有所有权保留条款的转让
                   协议或承诺,对本人所持股份的权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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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归属产生影响的情形

                   若因电光有限吸收合并温州电光
公司实际控制人 未及时履行公告程序而产生债务
石碎标、石向才承 纠纷或潜在债务纠纷,使发行人遭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诺                 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处罚的,实
                   际控制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涉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事项时,各
石碎标、石向才承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方将先行协商一致,在公司决策中
诺
                   保持一致行动。

                   如公司因以往年度职工社会保险
公司控股股东电
                 和住房公积金问题而被要求补缴
光科技有限公司,
                 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被任何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方索赔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以及由
石碎标、石向才承
                 此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
诺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担。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
                   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规定,
                   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
                   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
公司控股股东、实 司为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际控制人石碎标、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石向才承诺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截至
                   承诺函出具日,不存在以委托管
                   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
                   的情形。

                   如果发行人因业务发展商模式而
发行人控股股东
                   被要求补缴税款或受到有关部门
电光科技有限公
                   处罚,或被任何他方索赔的,全部
司及实际控制人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义务和责任以及由此而给公司造
石碎标、石向才承
                   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控股股东和实
诺
                   际控制人承担。

                   (1)我们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相同、
                   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 务。(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石碎标、石向才承 我们及我们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 2011 年 02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诺                 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
                   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
                   行人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业务与活动。(3)我们保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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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业务与发
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
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
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
核心技术人员。(4)如我们直接或
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业务
与发行人有竞争,则我们将作为参
股股东或促使我们控制的参股股
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5)我
们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
发行人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
户信息等商业秘密。(6)如果未来
我们或我们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
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
业竞争,我们将本着发行人优先的
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7)如我
们或我们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
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
的,我们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
发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
间内,如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
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我们及我们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放弃该商业机
会,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如果发行人不予答复
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
该商务机会。(8)若发行人今后从
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我们及我们控
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以
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
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新的业
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兼并与发
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
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9)
我们保证各自的直系亲属遵守本
承诺,并愿意承担因我们及我们的
直系亲属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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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10)承
                 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我们不可撤
                 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我们违反
                 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
                 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本公司现时没有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相
                 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
                 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
                 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
                 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业务与活动。(3)本公
                 司保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
                 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
                 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控制权。(4)如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企业从事的
                 业务与发行人有竞争,则本公司将
                 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公司控制
公司的控股股东
                 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
电光科技有限公                                     2011 年 02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权。(5)本公司不向其他业务与发
司承诺
                 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或个人提供发行人的专有技术
                 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
                 密。(6)如果未来本公司或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
                 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本公
                 司将本着发行人优先的原则与发
                 行人协商解决。(7)如本公司或本
                 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
                 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
                 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
                 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发
                 行人,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
                 内,如发行人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
                 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放弃该商业
                 机会,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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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益不受损害;如果发行人不予答
                   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
                   弃该商务机会。(8)若发行人今后
                   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
                   将不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
                   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
                   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
                   兼并与发行人今后从事的新业务
                   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9)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
                   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
                   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
                   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
                   害的情况,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防止利
                   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承诺           自 2011 年 10 月起不再与江西同心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铜业有限公司发生商品购销等关
                   联交易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电 若电光防爆与江西同心之间的关
光科技有限公司 联交易的价格偏离公允价值导致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与实际控制人石 电光防爆及其他股东利益受损,本
碎标、石向才承诺 公司/本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
                   工投产后,公司生产场地紧张问题
公司承诺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将得以解决,进而将终止租赁博奥
                   电气厂房进行生产的行为。

                   1、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
                   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均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公司/本人提供
石碎标、石向才及
                   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公司/本人 2011 年 05 月 18 日 长期      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电光科
                   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
技有限公司承诺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
                   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
                   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
                   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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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
                                           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无
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0.00%     至                          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024.5    至                        6,280.63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280.63

                                             净利润可能性变动主要受如下等因素影响:一、宏观经济环境以及煤炭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整体经营形势走低的持续影响;二、公司通过不断的工艺改进、合理安
                                             排采购、生产、库存等方面措施的综合应用以控制产品成本。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
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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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和于 2014 年
7 月 23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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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2,282,197.20                         20,343,290.21

    结算备付金                                                0.00                                  0.00

    拆出资金                                                  0.00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0.0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1,197,283.16                         81,744,497.94

    应收账款                                        397,896,422.25                        373,686,670.63

    预付款项                                          7,773,685.86                          3,954,845.27

    应收保费                                                  0.00                                  0.00

    应收分保账款                                              0.00                                  0.00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0.00                                  0.00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0,334,898.02                         12,098,208.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存货                                            114,991,805.78                        141,338,384.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07,040.05                            956,410.28

流动资产合计                                        934,683,332.32                        634,122,306.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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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133,772,488.54                        148,994,634.23

    在建工程                        103,071,389.76                         84,211,455.52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无形资产                         46,177,783.37                         47,004,448.04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22,651.07                          5,063,292.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7,444,312.74                        285,273,829.82

资产总计                           1,222,127,645.06                       919,396,136.4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6,300,000.00                        323,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0.00                                 0.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0.00                                 0.00

    拆入资金                                   0.00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0.00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0.00                                 0.00

    应付账款                         66,596,826.94                         62,762,898.52

    预收款项                           8,118,415.65                         9,901,402.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4,722,631.16                          6,560,640.70

    应交税费                          6,372,990.10                          8,808,087.44

    应付利息                            509,233.33                           602,066.66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32,281,626.81                         28,224,247.5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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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分保账款                                               0.00                                 0.00

     保险合同准备金                                             0.00                                 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0.00                                 0.00

     代理承销证券款                                             0.00                                 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434,901,723.99                        439,859,343.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1,303,393.79                          1,316,760.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6,182,583.33                          6,273,083.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7,485,977.12                          7,589,843.82

负债合计                                             442,387,701.11                        447,449,187.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6,670,000.00                        110,000,000.00

     资本公积                                        354,549,979.14                        127,029,979.14

     减:库存股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盈余公积                                         21,245,471.27                         21,245,471.27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257,274,493.54                        213,671,498.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79,739,943.95                        471,946,949.21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79,739,943.95                        471,946,949.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222,127,645.06                       919,396,136.41
计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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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4,507,307.83                         14,529,983.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0.0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8,667,283.16                         78,744,497.94

    应收账款                                    374,909,182.68                        329,926,012.55

    预付款项                                      7,609,433.24                          2,845,009.33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5,512,880.31                         82,986,854.75

    存货                                         66,353,876.75                         86,429,519.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207,040.05                                   0.00

流动资产合计                                    847,767,004.02                        595,461,877.5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16,345,709.15                        116,345,709.15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24,467,352.20                         26,890,767.46

    在建工程                                    103,071,389.76                         84,211,455.52

    工程物资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无形资产                                     35,269,622.38                         35,893,915.57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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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00,727.89                          3,919,910.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2,854,801.38                        267,261,758.57

资产总计                           1,130,621,805.40                       862,723,636.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6,300,000.00                        303,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0.00                                 0.00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0.00                                 0.00

    应付账款                         53,219,266.33                         42,753,925.79

    预收款项                          7,972,761.65                          8,846,301.51

    应付职工薪酬                      2,727,872.37                          3,986,929.71

    应交税费                          3,413,910.35                          6,311,527.67

    应付利息                            509,233.33                           561,733.33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93,348,044.23                         97,028,597.6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427,491,088.26                        462,489,015.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1,221,444.97                          1,213,732.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00,000.00                          3,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21,444.97                          4,213,732.14

负债合计                            431,712,533.23                        466,702,747.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46,670,000.00                        110,000,000.00

    资本公积                        340,895,688.29                        113,375,688.29




                                                                                      2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库存股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盈余公积                                              21,245,471.27                          21,245,471.27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90,098,112.61                         151,399,728.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98,909,272.17                         396,020,888.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130,621,805.40                        862,723,636.16
计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61,542,788.50                         178,989,621.07

     其中:营业收入                                       161,542,788.50                         178,989,621.07

          利息收入                                                   0.00                                  0.00

          已赚保费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0.00                                  0.00

二、营业总成本                                            140,680,376.40                         157,751,963.96

     其中:营业成本                                       103,775,049.59                         116,961,848.01

          利息支出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0.00                                  0.00

          退保金                                                     0.00                                  0.00

          赔付支出净额                                               0.00                                  0.00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0.00                                  0.00

          保单红利支出                                               0.00                                  0.00

          分保费用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56,683.51                           1,046,378.35

          销售费用                                         12,977,194.43                          14,074,275.69

          管理费用                                         17,947,534.20                          20,912,302.50

          财务费用                                          4,826,050.40                           4,757,159.41

          资产减值损失                                         97,864.27                                   0.00


                                                                                                              3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0.00                                 0.00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0.00                                 0.0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0.00                                 0.00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0.00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862,412.10                         21,237,657.11

       加   :营业外收入                                       299,490.04                           209,196.85

       减   :营业外支出                                       182,729.66                           171,365.5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93,479.30                                  0.00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0,979,172.48                         21,275,488.4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416,287.78                          4,119,650.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62,884.70                         17,155,837.9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0.00                                 0.00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562,884.70                         17,155,837.97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                                 0.1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                                 0.16

七、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0.00                                 0.00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0.00                                 0.00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17,562,884.70                         17,155,83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7,562,884.70                         17,155,837.9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00                                 0.00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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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59,898,826.10                        164,320,064.59

       减:营业成本                                114,632,906.14                        117,162,708.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752,742.84                            823,772.52

           销售费用                                 11,985,206.64                         12,711,037.02

           管理费用                                  8,696,203.82                         10,406,520.69

           财务费用                                  4,141,552.16                          4,755,533.71

           资产减值损失                               274,763.19                                   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0.00                                  0.00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415,451.31                         18,460,492.65

       加:营业外收入                                   74,498.26                           195,762.66

       减:营业外支出                                 171,568.58                            164,320.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9,318,380.99                         18,491,935.2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82,260.96                          3,100,479.9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736,120.03                         15,391,455.28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                                  0.14

六、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0.00                                  0.00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0.00                                  0.00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736,120.03                         15,391,455.28




                                                                                                     3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40,149,298.03                        466,913,150.45

       其中:营业收入                                        440,149,298.03                        466,913,150.45

             利息收入                                                  0.00                                  0.00

             已赚保费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0.00                                  0.00

二、营业总成本                                               390,104,836.54                        416,357,753.22

       其中:营业成本                                        282,648,813.07                        304,544,548.24

             利息支出                                                  0.00                                  0.0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0.00                                  0.00

             退保金                                                    0.00                                  0.00

             赔付支出净额                                              0.00                                  0.00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0.00                                  0.00

             保单红利支出                                              0.00                                  0.00

             分保费用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93,529.94                          3,195,490.54

             销售费用                                         34,782,819.69                         37,278,684.08

             管理费用                                         53,331,407.99                         56,063,315.24

             财务费用                                         15,949,165.64                         14,659,260.89

             资产减值损失                                       199,100.21                            616,454.23

       加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0.00                                  0.00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0.00                                  0.0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0.00                                  0.00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0.00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044,461.49                         50,555,397.23

       加   :营业外收入                                       2,597,480.51                          1,848,734.61



                                                                                                                3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减   :营业外支出                                     656,361.81                            520,086.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93,479.30                                  0.00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1,985,580.19                         51,884,045.1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382,585.45                          8,201,748.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602,994.74                         43,682,296.93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0.00                                  0.00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602,994.74                         43,682,296.93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0                                  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0                                  0.40

七、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0.00                                  0.00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0.00                                  0.00
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43,602,994.74                         43,682,296.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3,602,994.74                         43,682,296.9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00                                  0.00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420,302,593.07                        424,180,432.33

       减:营业成本                                       300,109,402.51                        303,143,699.4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70,690.55                          2,478,983.08

            销售费用                                       32,382,149.16                         33,972,762.94

            管理费用                                       25,358,384.61                         26,456,555.33



                                                                                                             3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13,961,345.61                         14,658,333.11

           资产减值损失                                       1,741,260.81                           426,438.2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0.00                                  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0.00                                  0.00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379,359.82                         43,043,660.11

       加:营业外收入                                         1,054,473.52                           917,738.07

       减:营业外支出                                          454,990.93                            491,373.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4,978,842.41                         43,470,024.2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6,280,458.64                          6,520,503.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698,383.77                         36,949,520.61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                                  0.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5                                  0.34

六、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0.00                                  0.00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
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0.00                                  0.00
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38,698,383.77                         36,949,520.61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8,910,191.72                        548,754,049.0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0.00                                  0.00



                                                                                                               3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0.00                                 0.00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0.00                                 0.00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0.00                                 0.00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0.00                                 0.0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0.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0.00                                 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0.00                                 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948,756.29                           362,999.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16,727.86                        22,962,510.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1,275,675.87                       572,079,559.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8,559,843.36                       325,424,457.9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0.00                                 0.00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0.00                                 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0.00                                 0.00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0.00                                 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0,048,196.25                        42,743,577.2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348,560.85                        51,797,825.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778,870.01                       108,965,655.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3,735,470.47                       528,931,516.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540,205.40                        43,148,043.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01,571.90                           690,469.23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3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1,571.90                           690,469.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632,834.07                         13,315,407.5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0.00                                 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32,834.07                         13,315,407.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31,262.17                       -12,624,938.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726,90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0.00                                 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36,300,000.00                        27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1,026,900.00                        27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3,000,000.00                        29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5,366,006.24                         14,114,553.01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0.00                                 0.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366,006.24                        313,114,55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660,893.76                        -42,114,553.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0.00                                 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1,869,836.99                        -11,591,447.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256,290.21                         39,917,465.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2,126,127.20                         28,326,018.39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4,076,850.55                        497,358,642.66

     收到的税费返还                               714,899.83                            362,999.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797,515.64                        186,818,253.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3,589,266.02                        684,539,896.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7,743,920.82                        317,888,545.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4,562,370.10                         28,197,961.10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399,740.12                         40,706,266.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424,760.28                        223,532,999.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0,130,791.32                        610,325,773.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458,474.70                         74,214,122.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0.00                                  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4,029.13                           343,269.23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029.13                           343,269.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8,087,485.80                          3,412,756.0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36,922,088.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0.00                                  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87,485.80                         40,334,844.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33,456.67                        -39,991,574.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4,726,900.00                                  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6,300,000.00                        27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0.00                                  0.00




                                                                                                 38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1,026,900.00                        27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3,000,000.00                        299,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543,663.91                         14,114,553.01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6,543,663.91                        313,114,553.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483,236.09                        -42,114,553.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0.00                                 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9,908,254.12                         -7,892,005.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42,983.71                         31,777,628.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4,351,237.83                         23,885,623.34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苏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娜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