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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光科技: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4-29  

						    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根据目前公司业务规模和融资需求,
预计 2019 年度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蔡佳佳、何成锋个
人免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不超过
100,000 万元。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经自查,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签订年度采购合同,2018 年 3 月 27 日,实际控制人之一
石志微女士配偶的妹妹的儿媳蔡佳佳受让了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 50%
的股份。2018 年 4 月-12 月,达得利与宏晓复合材料发生金额为 581.74 万元,
全年发生金额为 630.06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66 %,需对
前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公司对上述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 2019
年 4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还须获得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该议案的时候,关联董事石向才先生、石碎标先生、石晓霞女士、
施隆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需提交股东
    电光科技

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4、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一、预计 2019 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2019 年预计金额    2018 年预计金   2018 年
    别                                                                额         实际发
                                                                                 生金额
为公司向银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
行申请授信     月芬、王晓、蔡佳佳、何成锋      不超过             不超过         23,950
提供担保                                                                         万元
                                               100,000 万元       100,000 万元


               上海吉的堡永盛双语幼儿园

               上海静安区民办大宁学佳幼儿
向关联人提                                                        合并不超过
               园
供劳务销售                                    合并不超过 3,000                   1,559.5
               上海闵行区嘟嘟雅歌幼儿园                           3,000 万元
产品、商品                                    万元                               5 万元
               上海闵行区嘟嘟幼儿园

               上海静安区爱宝儿童益智服务
               中心
               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630.06
                                                                                 万元

    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金月芬、王晓、蔡佳
佳、何成锋累计已发生的关联担保金额 11,000 万元。

    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累计为 458.8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电光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兆丰路 49 号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配件、塑料件研发、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古玩、
字画销售(不含文物);对矿业投资;对旅游业投资、对房地产投资;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
   电光科技

    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公司 165,000,000 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51.1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石碎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月芬女士是其妻子,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碎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5,400,000 股,占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4.77%,石碎标先生和金月芬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有足够的履约
能力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3、王晓为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股东,蔡佳佳是王晓妻子,王晓先生有足够
的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4、何成锋为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实际控制人亲属,具有
足够履约能力为公司提供担保。

       5、宏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峡门村
       法定代表人:蔡佳佳
       注册资本:5118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纤维增强模塑料销售;塑料件、橡胶件、塑胶件制造、加工、
销售。

    6、上海吉的堡永盛双语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佳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芃文化”)
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
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静安区虬江路 1431 弄 10 号。

    7、上海静安区民办大宁学佳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
胡燕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 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 467
号。

    8、上海闵行区嘟嘟雅歌幼儿园
     电光科技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
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 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 165 弄 2
号
     9、上海闵行区嘟嘟幼儿园
该园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燕
炯,主营业务:学前教育(2-6 岁全日制),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 3635 弄
35 号

     10、上海静安区爱宝儿童益智服务中心

     该儿童益智服务中心佳芃文化作为举办人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法定代表人胡
燕炯,主营业务:举办社区亲子活动,益智活动,科学育儿讲座,专家健康咨询,
儿童安全咨询等。住所:上海市中兴路 1233 弄 3-1 号 2-3 层、3-2 号 2-3 层。

     上述四家幼儿园和一家益智服务中心是公司子公司设立的民办非企业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对上市公司
的关联法人的定义,上述幼儿园非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子公司的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上述四家幼儿园以
及益智中心均系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机构,故未将其列入公
司子公司佳芃文化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上述四家幼儿园以及益智服务中心的报表
体系不纳入本公司子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四家幼儿园以及益智服务中心与公司子公司的
交易比照关联交易处理。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由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石碎标先生、金月芬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
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由王晓先生和蔡佳佳女士、何成锋先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

     2、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
   电光科技

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
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
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
法定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展
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关
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