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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光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2  

						    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 点 00 分。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 180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碎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87,57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13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85,435,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46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4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6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电光科技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40,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66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40,4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66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
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
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二)《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电光科技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五)《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电光科技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19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关联方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合计
所持股份 185,435,000 股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电光科技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5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电光科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杨龙驹、姜怡文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