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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电光科技:关于转让公司闲置的厂区土地和房产的公告2020-01-10  

						   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
     闲置的厂区土地和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闲置的厂区土
地和房产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厂房土地的资产利用率,盘活资金,公司董
事会决定拟将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工业厂房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给乐清市新兴电缆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乐清市新兴电缆附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845540201Q

    3、法定代表人:黄玉峰

    4、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02-21

    7、经营范围:电缆附件、塑料件生产、销售;船用配套设备、高低压电器、
三防布制造、销售;液压机械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企业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黄华岐头工业区(乐清市阀门厂内)。
    电光科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拥有的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工业厂房
的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建筑面积 4,592.04 平方米,占地面积 5,035.46
平方米(具体以房产证、土地证面积为准),厂房区域四置具体见土地证上规划
红线图。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乐房权证乐清市字第 25072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号为乐政国用(2015)第 003534 号。

    2、公司该土地和房屋账面原值为 925.34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已计提折旧与摊销 280.88 万元,账面净值为 644.46 万元。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也不存在
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厂房交易总价(含土地使用权价格)为人民币 2,220 万元整(大写贰仟
贰佰贰拾万元整)。

    2、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厂房购买款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
万元整),剩余 1,720 万元款项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前付清。
    3、甲方收到乙方总购房款后,开始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的过户
手续。
    4、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并收到全额购房款后,即将厂房交付乙方生产经营

使用。
    5、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乙方各自承担。
    6、若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单方违约反悔不同意转让该厂房,将返还乙方
所有已收款项,按照已收款项的 30%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若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单方违约不购买该厂房,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价款的

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由甲方在已收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
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若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逾期支付购房款,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该协议,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价款的 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由
甲方在已收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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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未涉及人员安置及房屋租赁等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八路工业厂房自从公司 2015 年搬迁至纬五路之
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公司所有的生产主要都集中在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乐清
生产基地开展,鉴于此块厂房地块不能满足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基于目前乐清
经济开发区工业厂房市场的定价,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避免因闲置造成的资

源浪费,盘活资金,公司拟出售该房产(含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收益约 1,140.83 万元,最终
以该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清结后的数据为准。

    本次出售房产(含土地使用权)后所得的交易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
金。

    七、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厂房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