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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萃华珠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1-0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0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归

还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402 号)同意,萃

华珠宝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68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价格为 11.92

元/股。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4,914.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93.25 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 40,821.3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4]31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462.9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3880.51 万元。

三、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 披 露 于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6)。

         截至2018年12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

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 12 个

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金。使用部分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后次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

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

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

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萃华珠宝前述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部分议案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