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9-03-2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2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应龙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64,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267%。本次权益变动前,周应龙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 7,598,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4%,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应龙先生持
有本公司股份 7,533,9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周应龙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3 月 20 日 22.805 64,300 0.04267
合计 — — 64,300 0.0426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7,598,268 5.04 7,533,968 4.99998
周应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98,268 5.04 7,533,968 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周应龙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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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应龙先生所持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周应
龙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周应龙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应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533,96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