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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萃华珠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1-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珠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萃华珠宝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萃华珠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14]402 号)同意,萃华珠宝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68 万
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价格为 11.92 元/股。本次发行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4,914.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093.2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821.31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4]31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管理。




    二、萃华珠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333.11 万元,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2,051.19 万元。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股东会批准后提款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股东会批准后提款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人民币 8,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

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
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前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
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

批准后次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
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
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所在珠宝首饰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无论制造环节的原材料采购,还

是终端销售环节的周转用库存商品的储备,都需投入大量资金。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亦可减少财
务费用,为公司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此次萃华珠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萃华珠宝前述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侯   卫                                     杨伟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