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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下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
资产质量。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和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
公司内部之间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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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治强                罗建钢                孔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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