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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19 年度有关薪

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2、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薪酬方案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有关薪酬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岳祥             肖幼美            白 涛             郑学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