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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电影: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8-04-03  

						证券代码:002739                                 证券简称:万达电影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万达电影

  股票代码:             00273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

                         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05 室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69 号 3 号楼 5

                         楼

  联系电话:             0571-850220878 转 10800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达电影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达电影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4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万达电影股份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 权益变动内容 ................................................................................................................ 7
   二、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7
   三、 本次转让股份的后续转让安排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 备查文件 ...................................................................................................................... 11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4




                                                                  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臻希投资 指    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上市公司        指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万达投资          指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                  指   万达投资将其持有的万达电影 9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臻希投资

标的股份                  指   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00,000 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万达投资与臻希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郑俊芳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AY15P42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
                      息咨询(除证券、期货)、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国内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网
                      络技术;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杭州臻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

                      杭州臻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69 号 3 号楼 5 楼

    联系电话:        0571-850220878 转 108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留权
  郑俊芳    女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臻希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臻希投资之关联方(合称“阿里巴巴集团”,下同)在文娱产业具有丰富的
资源,万达电影拥有布局广泛的影院网络及丰富的影院运营经验,双方将在电影
发行、影片投资、在线票务平台、广告、衍生品推广销售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阿里巴巴集团基于对万达电影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认同,对万达电影进行战略投
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万达电影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万达
电影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情况增持其在万达电影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内容
    本次转让之前,臻希投资未持有万达电影股份。

    臻希投资与万达投资于 2018 年 2 月 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万
达投资将其持有的万达电影 9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臻希投资。

    本次转让之后,臻希投资将持有万达电影 90,000,000 股股份,占万达电影
总股本的 7.66%。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1、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并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90,000,000 股。
    2、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1)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人民币 51.96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共计人民币
4,676,400,000 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股份的过户
    甲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将就标的股份的转让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资料并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4、股价稳定措施
    甲乙双方自愿采取如下股价稳定措施:
    1)甲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全部或部分转
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
    2)乙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全部或部分转


                                   7
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
    5、战略合作
    双方将在下述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包括:
    1)电影发行: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在电影发行方面开展宣发合作;
    2)影片投资: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互相开放未来拟主控投拍的影片
片单,优先参投对方主控投拍的电影;
    3)在线票务平台: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基于各自在线票务平台开展
深入合作;
    4)广告: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广告方面开展
深入合作;
    5)衍生品推广销售: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发挥各自优势,就电影衍
生品业务开展全面合作。
    6、违约责任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或《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外,任
何一方不履行《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义务,或违反其在《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作
出的任何陈述、承诺或保证,应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转让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转让的 90,000,000 股万达电影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转让股份的后续转让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臻希投资承诺,自本次转让的 90,000,000 股万达
电影股份过户登记至臻希投资证券账户之日起 24 个月内,臻希投资不全部或部
分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及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
卖万达电影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万达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
查询。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联系人:丁文娟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
股票简称           万达电影                 股票代码          002739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称               公司                 册地
                                                       幢 5 层 505 室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持股比例: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90,000,000 股,变动比例:7.66%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