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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电影: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18-04-03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万达电影
股票代码:             0027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8 号楼 3 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8 号楼 3 层
权益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18 年 4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24 号)及其他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具备相应的权限或已获得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面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达投资   指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上市公司         指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臻希投资                   指   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万达集团                   指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文化集团               指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万达投资向臻希投资转让 90,000,000 股股份


标的股份                   指   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00,000 股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万达投资与臻希投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企业名称: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97551458Q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霖
    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25 日
    经营期限:2006 年 12 月 25 日至 2036 年 12 月 24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8 号楼 3 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专业承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万达文化集团持有万达投资 98.8%的股权,王健林先生持有万达
投资 1.2%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达投资直接持有公司 685,317,186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58.36%。王健林先生为万达投资的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如下图:
               王健林先生                           王思聪先生

                       98%                                  2%


                                             大连合兴投资有限公司
                        0.24%
        1.2%
                                                        99.76
                                万达集团
                                                        %
                                      100%

                             万达文化集团

                                      98.8%

                                万达投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万达投资主要负责人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霖先生,情况如下:
   姓名:张霖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臻希投资之关联方(合称“阿里巴巴集团”)在文娱产业具有丰富的资源,万
达电影拥有布局广泛的影院网络及丰富的影院运营经验,双方将在电影发行、影
片投资、在线票务平台、广告、衍生品推广销售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阿里巴巴
集团基于对万达电影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认同,对万达电影进行战略投资。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万达电影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 2017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外,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万达电影股份的计划;同
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全部或
部分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达投资        685,317,186         58.36%    595,317,186      50.7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万达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通过万达投资及万达
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万达电影 624,760,730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53.2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动。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1、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并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股份 90,000,000 股。
    2、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1)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人民币 51.96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共计人民币
4,676,400,000 元。
    (2)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在 2018 年 3 月 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股份的过户
    甲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将就标的股份的转让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资料并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4、股价稳定措施
    甲乙双方自愿采取如下股价稳定措施:
    1)甲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全部或部分转让
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2)乙方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全部或部分转让
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5、战略合作
    双方将在下述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包括:
    1)电影发行: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在电影发行方面开展宣发合作;
    2)影片投资: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互相开放未来拟主控投拍的影片
片单,优先参投对方主控投拍的电影;
    3)在线票务平台: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基于各自在线票务平台开展
深入合作;
    4)广告: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广告方面开展
深入合作;
    5)衍生品推广销售:阿里巴巴集团和万达电影将发挥各自优势,就电影衍
生品业务开展全面合作。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
下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承诺或保证,应按照本协议约
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万达电影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5、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置备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10-85587602
   联系人:丁文娟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
股票简称             万达电影                           股票代码                   0027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减少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       流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685,317,186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58.36%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90,000,0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7.66%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