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15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爱
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事项

       1、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江苏千年及千年翠钻向南京银行珠江支行分别申请的原 1,000 万元贷款,
共计 2,000 万元,已足额归还。现两家公司拟重新向该行各申请 1,000 万元的贷
款,共计 2,000 万元(因南京银行珠江支行业务调整,该笔授信由南京银行南京
分行在原授信额度下实际办理)。公司为其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因此
笔贷款为同一银行同额度贷款续借,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对外担保相关事宜的议案》,故仅由江苏千年的实际控制人李
勇、王均霞向公司提供个人信用反担保。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