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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9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缓解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压
力,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