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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09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公司已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就该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陈茂森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曙光、李勇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均霞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为公司关联自
然人,本次接受其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
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合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关联方陈茂森、陈曙光、李勇、
王均霞系自愿决定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和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