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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2 票同意,1 票弃权,表决通过。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茂钻石”)
收购京典圣钻(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典圣钻”)100%股权符合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提升市场占有率,
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本次收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蜀茂钻石以不超过 10,800 万元现金
收购京典圣钻 100%的股权。
    独立董事苏茂先先生本次投弃权票,理由如下:目前公司因并购带来的商誉
及存货占比较高,标的公司为传统柜台销售渠道与公司整体模式相同且溢价价高,

未能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暂时无法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