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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文件规定,
对光华科技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
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所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合约
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期货品种,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
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本业务由董事会授权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交易品种及数量

    公司存货中金属镍产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规避镍金属价格大幅
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进
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以有效管理因镍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镍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
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超过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等金属产品
总量。

    四、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未来 12 个月镍金属预计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及公司年度预算的交易
量下,并考虑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拟对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
进行套期保值所需开仓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所建立的期货套保
标的以公司镍金属未来预订采购量或库存量为基础,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
数量和金额。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套期保值进行会计核算及后续处
理,准确反映套保业务的利得和损失,确保套保业务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及准确
性。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镍产品在镍金属价格大幅下跌/上涨时,带来的
跌价销售毛利损失或上涨采购成本上升等对公司整体毛利润的影响,但同时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

    1、不同期货市场价格间或期货与现货价格间存在的基差(价差)风险:A、
不同镍期货平台间(如 LME 镍与上期所镍期间)的价格存在价差风险;B、镍
期货与镍现货价格间存在价差风险。以上风险会使采购成本或销售毛利润出现
波动。

    2、资金风险:由于镍金属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需要缴纳
保证金,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资金周转不及
时,可能因为来不及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套期保值策略由此落空,带来
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业务人员配置不完善,可能导致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
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期货合约、套保量和操作策
略。

    2、套期保值预案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
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资金准备。公司合理调度自
有资金用于套保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建立符合交易要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
常运行。

    4、公司完善交易团队的人员配置,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及学习。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已制定了《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
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
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七、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属套期保值业
务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
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
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
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
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锁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制定了《金属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
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在福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