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7-056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0,000股,涉及人数1人,占回 购前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337,450,880股的 0.0711%,回购价格为8.67967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37,450,880股调整为337,210,880股。 2、公司已于2017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2、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修正案)》,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股权激励事宜。律师就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3、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修正案)》、《关于核查<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16年12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16名激励对 象9,15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 5、2017年1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2017年1月16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6、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 解锁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股票处理规定,同意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 期获授的3,660,000股股票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17年7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17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孙曼辉所持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孙曼辉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公司将对孙曼辉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8.679675元/股。 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8.71元/股。 2017年7月公司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3253元(含税)的2016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所以,此次激励对象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8.71-0.0303253=8.679675元/股(取小数点后6位,四舍五入),回购注销价款 总计人民币2,083,122元。 2、公司已向离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曼辉支付了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 2,083,122元。 3、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31日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978号)。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7,450,880股调整为337,210,88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2017年9月8日完成。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剩 余 5,250,0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37,450,880 股 调 整 为 337,210,880 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133,490,000 39.56% 一、限售流通股 240,000 133,250,000 39.52% 5,490,000 1.63% 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 240,000 5,250,000 1.56% 203,960,880 60.44% 二、无限售流通股 0 203,960,880 60.48% 337,450,880 三、股份总数 100.00% 240,000 337,210,88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 行。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 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