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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仙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
“《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通
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
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
“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的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
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均
无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执行《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能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