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坛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等规定。
4、会议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6 月 16 日-2019 年 6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6 日 15:00 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6,734,2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3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6,719,7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36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34,2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5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9,7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4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1%。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并修订<山东仙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56,730,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30,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924%;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栋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
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
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