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7-12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0 日——2019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899 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曦
董事长颜昌绪先生、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因公出差,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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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 其中
会议出席情况 东及股东授权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委托代表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 9 7 2
代表股份数(万股) 19145.8413 19139.7808 6.060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35% 51.33% 0.02%
份总数的比例(%)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
务所鉴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方李汝、李培伟、陈曦、庄万福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
量合计为 13,538,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77,858,952 92.90% 52,520 0.03% 8,085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419,448 22.18% 52,520 0.34% 8,085 0.05%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
191,397,808 99.97% 52,520 0.03% 8,085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5,358,038 99.61% 52,520 0.34% 8,085 0.05%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孙琳琳、崔亮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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