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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1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客观公正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确定收购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价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决议仅对原协议投资金额进一步明确,没有修改协议其他条款。本次收

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收购股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
意本次交易对价。




    独立董事:



    杨光亮:                            周洁敏:



    吉   利:____________               刘云平: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