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易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林庆得)2023-03-3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易尚

股票代码:0027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庆得

住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 399 号金山花园 28 栋

通讯地址:广东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4 号德威大厦 24-26 楼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
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易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ST 易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声明 ............................................................................................................................... 2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
      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8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计划...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9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1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2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12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
      重组计划............................................................................................................... 12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12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12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1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13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3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4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4

                                                                  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15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16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7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17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17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17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17
第八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8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核查............... 1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核查18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23
     二、备查地点....................................................................................................... 2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4




                                                             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 市 公 司 / 易 尚 展 示 /*ST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易尚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林庆得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拍卖方式取得刘梦龙持有的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 11,618,1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52%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庆得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林庆得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524196904******
      住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 399 号金山花园 28 栋
      通讯地址:广东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4 号德威大厦 24-26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主要任职:2002 年 6 月至今,担任惠州市德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个人曾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曾任惠州市政
协委员、惠州市潮汕商会第二届会长等职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
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庆得控制的核心下属企业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惠州市德威集团有                  房产开发、租赁、土石方工程、销售
 1                           100,000                                         99.81%
       限公司                                          等
       惠州市德威物业管                  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2                             300       租赁;停车场服务;日用百货销售;    83.33%
       理有限公司
                                                     销售代理
       惠州市德威创业投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市
 3                            10,000     政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建    99.00%
       资有限公司
                                                   筑材料销售
       惠州市建威实业有                  房产中介,物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
 4                             500                                          100.00%
       限公司                                        工程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
                                             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易尚展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形。




                                   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
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自身资源及管
理经验,助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继
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刘梦龙持有的上市公司
11,618,14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52%。
     根据京东网拍平台查询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林庆得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通过网拍竞得 11,618,149 股上市公司的股票。
     2023 年 3 月 16 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
粤 13 执 11 号之二】,裁定刘梦龙持有的上市公司 11,618,149 股股票归林庆得所
有。
     2023 年 3 月 21 日,刘梦龙持有的上市公司 11,618,149 股股票划转至林庆得
名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林庆得先生与刘梦龙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具体如下:林庆
得先生和刘梦龙先生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13 日签署了《表
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等协议,其中刘梦龙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之一
(11,618,149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林庆得先生行使,双方并就有关上市公司经
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
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期限自标的股份之一(11,618,149 股股份)质押登记予
林庆得之日起至林庆得取得标的股份之一所有权之日与协议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
届满之日孰早为止。因此,林庆得与刘梦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庆得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15,662,515 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14%),一致行动人刘梦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19,528,44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64%),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庆得先生
及一致行动人刘梦龙先生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5,190,95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2.77%)。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拟转让的 11,618,149 股股份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已过
户至林庆得名下,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林庆得与刘梦龙的一致行动关系
将终止。林庆得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27,280,66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65%),刘梦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7,910,29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2%)。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023 年 3 月 16 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
粤 13 执 11 号之二】,裁定解除被执行人刘梦龙持有的易尚展示 11,618,149 股股
票的冻结及质押。2023 年 3 月 21 日,刘梦龙持有的上市公司 11,618,149 股股票
已划转至林庆得名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8个月内
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1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 11,618,149 股股份,拍卖成交
价格为 89,192,880.30 元,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交纳相关款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
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来源
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
易获取资金的情形,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收购所得的
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




                                      1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十二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针对上市公司
或其子公司已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
公司拟重大资产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为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促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
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本着有
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
当调整。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
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
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
                                      1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
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
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
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
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仍将保
持独立。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
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
担保。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
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1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五)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
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上述承诺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况,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人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经营主
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
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
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
     4、上述承诺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严格
                                     1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除已公告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借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交易。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与
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公
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
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上述承诺于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人保证严格
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

     除已公告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借款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022 年 12 月,林庆得与上市公司董事长刘梦龙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书》及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质押合同》及借款合同,2022 年 1
月 13 日,刘梦龙和林庆得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详见上市公司公告文件。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前述公告的相关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
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
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
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核查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参与司法拍
卖方式合计增持上市公司 7,924,515 股股份。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的
核查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不存
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林庆得




                                                        2023 年 3 月 27     日




                                     2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竟乾                 牟佳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袁光顺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3 月 27 日




                                    2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庆得




                                                   2023 年 3   月 27     日




                                  2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拍卖裁定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的自查报告;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做出的承诺;

6、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宝安区甲岸南路易尚科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技创意大厦二十三层
股票简称             *ST 易尚                    股票代码       002751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4 号
                     林庆得                      务人通讯地
称                                                              德威大厦 24-26 楼
                                                 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 □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拥
                     是 □         否 √
否对境内、境外其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他上市公司持股                                   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数
5%以上                                           公司的控制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         赠与□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5,662,515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0.14%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11,618,149 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比例:7.52%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 2023 年 3 月 21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司法拍卖过户
时间及方式
是否免于发出要
                     不涉及
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          否 √
易
                                            2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是      □   否   √
否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     是      □   否   √
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     是      √   否 □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   否   √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2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林庆得




                                                      2023 年 3 月 27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