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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新星: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2017-12-2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7-06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7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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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会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进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林东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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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64,070,135.70                      690,574,541.26                       25.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15,619,965.72                      509,403,722.12                        1.2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9,276,203.77                   110.38%         243,530,861.23                12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78,406.50                    3.09%            7,432,225.30                843.5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55,651.10                   108.83%           7,142,636.41               -467.0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0,998.80                   -93.73%         -81,938,512.83              1,788.7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0                  0.00%                     0.070              6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0                  0.00%                     0.070              6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9%                  1.02%                     1.45%              866.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229.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70,818.7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459.65

合计                                                                            289,588.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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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62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会利           境内自然人                 8.04%          8,148,684         8,148,684

赵小奇           境内自然人                 2.09%          2,115,624         2,115,624

曲维孟           境内自然人                 1.90%          1,925,000         1,925,000

胡德新           境内自然人                 1.76%          1,780,000         1,780,000 质押                    910,000

新华联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4%          1,459,199         1,459,199
公司

王宝成           境内自然人                 1.25%          1,264,000         1,264,000

奚进泉           境内自然人                 1.21%          1,227,200         1,227,200

李玉富           境内自然人                 1.13%          1,149,200         1,149,200 质押                    940,000

柯立泉           境内自然人                 1.13%          1,142,752         1,142,752 质押                    910,000

路忠             境内自然人                 1.06%          1,074,400         1,074,400 质押                    542,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459,199 人民币普通股          1,459,19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78,284 人民币普通股             578,28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17,100 人民币普通股             517,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广博 2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号单一资金信托

肖杰                                                                          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

兰岩龙                                                                        220,098 人民币普通股             220,098

杨磊                                                                          203,511 人民币普通股             203,511

周文斌                                                                        167,381 人民币普通股             167,3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15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5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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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英                                                                  14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000

                                 1、陈会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奇、曲维孟、胡德新、王宝成、奚进泉、李玉富、
                                 柯立泉、路忠同陈会利是一致行动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2、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说明
                                 一致行动关系。3、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与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会利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柯立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以及签订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基本情况如下:柯立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2,752股,第一次
质押日期为2017年8月22日,质押股份为52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45.50%,第二次质押日期
为2017年8月30日,质押股份为9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7.88%。截止到报告期末,柯立泉先
生共计质押股份61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53.38%。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会利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玉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限
售流通股份办理了质押与解除质押手续以及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基本情况如
下:李玉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9,200股,质押部分:第一次质押日期为2017年7月11日,质
押股份为24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20.88%,第二次质押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质押股份为
28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24.36%;解除质押部分:第一次解除质押日期为2017年7月13日,解
除质押股份数为280,000股,占其持有份数的24.36%。第二次解除质押日期为2017年7月28日,
解除质押股份数为200,000股,占其持有份数的17.40%。截止到报告期末,李玉富先生共计质
押股份52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45.25%。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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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58,207,457.32     270,780,918.36         -41.57% 现金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

             应收票据                 9,772,920.00       1,154,800.00         746.29%        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增加

             应收账款               445,773,215.21     316,691,441.56          40.76%            本期业务增加

             预付款项                23,521,569.36       4,871,347.84         382.86%      本期业务增加;子公司增加

            其他应收款               21,491,359.41       9,850,637.13         118.17%      本期业务增加,保证金增加

               存货                  72,050,520.34      35,211,179.59         104.62%      本期业务增加,子公司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29,786,944.6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增
                                                                                                      加

             无形资产                 9,299,026.04       2,859,372.60         225.21%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公
                                                                                        允价值增加;本期母公司新增无形资
                                                                                                     产。

               商誉                  40,102,945.67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增
                                                                                                      加

           长期待摊费用                                    120,351.49           -100%          装修费用摊销完毕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343.59           -100%           预付设备款减少

             应付票据                                    3,000,000.00           -100%        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

             应付账款               129,214,519.24      99,298,350.19          30.13%            本期业务增加

             预收款项                81,624,204.38      38,625,880.39         111.32%            本期业务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19,197,763.31      14,323,345.37          34.03%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应交税费                21,995,571.31      12,833,832.75          71.39% 本期业务增加,增值税增加;子公司
                                                                                                     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330,000.0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增
                                                                                                      加

             预计负债                16,802,400.0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              55,842,820.3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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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16,315,426.12     261,346,828.22         -55.49% 现金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
                                                                                                司支付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                   9,550,000.00       1,004,800.00         850.44%        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增加

           应收账款                 371,482,335.13     279,942,255.23           32.7%            本期业务增加

           预付款项                  18,957,346.45       4,871,347.84         289.16%            本期业务增加

          其他应收款                 25,832,122.70      16,506,974.88          56.49%      本期业务增加,保证金增加

             存货                    57,810,290.87      29,847,250.90          93.69%            本期业务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103,919,633.31       4,039,633.31         2472.5%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
                                                                                        资成立子公司新疆东方新星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                   4,847,669.54       2,859,372.60          69.54%          本期新增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120,351.49           -100%          装修费用摊销完毕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343.59           -100%           预付设备款减少

           应付票据                                      3,000,000.00           -100%        本期票据结算业务减少

           应付账款                 120,160,882.85      85,232,292.83          40.98%            本期业务增加

           预收款项                  75,546,243.92      35,886,793.07         110.51%            本期业务增加

           应交税费                  19,587,365.01      12,513,500.93          56.53% 本期业务增加,增值税增加;子公司
                                                                                                     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330,000.0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预计负债                  16,802,400.0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43,530,861.23     106,832,855.25         127.96%            本期业务增加

           营业成本                 177,373,319.15      92,492,410.25          91.77%            本期业务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73,361.68      -6,703,789.56        -116.01% 上年同期营改增影响,冲回了确认的
                                                                                              营业税及其相关附加

           管理费用                  41,362,374.29      24,924,629.53          65.95% 母公司研发费用增加;并购天津中德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损失                 9,124,187.63      -6,741,588.33        -235.34% 去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欠款,新增
                                                                                        应收款项较少;本期业务增加,应收
                                                                                           款项增加;本期子公司增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8,560.31           -100% 注销子公司北京实华工程测试有限
                                                                                                     公司

          营业外收入                    319,784.54       3,295,297.31          -90.3% 去年同期母公司收到中关村科技园
                                                                                           丰台管委会上市补助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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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18,145,993.01     100,266,642.16         117.57%            本期业务增加

          营业成本                167,978,074.32      84,348,768.02          99.15%            本期业务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995,326.86      -6,739,362.20        -114.77% 上年同期营改增影响,冲回了确认的
                                                                                            营业税及其相关附加

          管理费用                 31,730,943.53      23,597,363.08          34.47%            研发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7,777,440.50      -7,568,473.98        -202.76% 去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欠款,新增
                                                                                      应收款项较少;本期业务增加,应收
                                                                                                 款项增加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38,560.31           -100% 注销子公司北京实华工程测试有限
                                                                                                   公司

         营业外收入                   106,466.98       3,281,165.64         -96.76% 去年同期收到中关村科技园丰台管
                                                                                            委会上市补助300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629,302.44      11,655,823.76         342.95% 母公司大额的施工保证金收回;子公
                                                                                                司支出增加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4,704,922.20      98,590,638.79          46.77% 母公司本期业务增加,垫款增加;并
                                                                                      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后,合
                                                                                                  并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148,701.32      19,818,865.16         258.99% 母公司大额的施工保证金支出增加;
                                                                                              子公司支出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06,687.00           6,280.00        4783.55%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311,956.42       2,406,740.00          37.61%           子公司支出增加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9,132,048.85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的现金净额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0,000.00                             不适用 投资成立子公司新疆东方新星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投入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219,728.24       3,557,540.70         -65.71%          本期分配股利减少
            现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780,637.95      11,743,934.24         119.52%        大额的施工保证金收回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1,562,032.32      86,343,357.14          40.79%       本期业务增加,垫款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               9,772,804.51       5,631,440.34          73.54%        外地预缴的增值税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79,455.69      20,177,045.55         109.05%      大额的施工保证金支付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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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639,590.23              -100% 注销子公司北京实华工程测试有限
                                                                                                               公司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80,292.00               6,280.00          4363.25%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50,000.00                                   不适用 投资成立子公司新疆东方新星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60,664,500.00                                   不适用    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的现金净额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219,728.24          3,557,540.70             -65.71%          本期分配股利减少
              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郝长明因病去世,截止报告期末,其亲属尚未完成郝长明所持1,049,800股公司股份
的继承事宜,公司将督促与协助其亲属依法合规尽快办理股份继承相关手续,公司会对此事项结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刘春光、林维
                                 刘春光、林维                  江等 19 名
                                 江、鄢永兵、                  交易对方向
                                 石宝军、梁                    东方新星承
                                 雷、张付卿、                  诺:中德设计
                                 韩露萍、张广                  2017 年度、
                                 宇、田大和、                  2018 年度、                    2017 年 5 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2017 年 05 月
                                 陈力、王建     业绩承诺       2019 年度经                    12 日至 2019 正常履行中
作承诺                                                                        12 日
                                 东、马宝荣、                  审计的扣除                     年 12 月 31 日
                                 董玉青、郭                    非经常性损
                                 骏、程友林、                  益后归属于
                                 杨靖、任奕、                  母公司(中德
                                 朱海云、靳连                  设计)所有者
                                 弟                            的实际净利
                                                               润分别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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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于 1,870.00
                                                           万元、
                                                           2,057.00 万
                                                           元、2,262.70
                                                           万元。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对于本次公
                                                           开发行前直
                                                           接、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
                                                           的关于所持
                                                           发行人股份
                                                           流通限制及
                                                           自愿锁定的
                                                           承诺,在限售
                                                           期内,不出售
                                                           本次公开发
                                                           行前直接、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
                                                           票中公开发
                                 公司实际控   股份限售承   售的股份除      2015 年 05 月 2015.5.15 至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正常履行中
                                 制人陈会利   诺           外)。上述锁 15 日            2020.5.16
                                                           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在满
                                                           足以下条件
                                                           的前提下,可
                                                           进行减持:
                                                           (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
                                                           没有延长锁
                                                           定期的相关
                                                           情形,如有锁
                                                           定延长期,则
                                                           顺延;(2)如
                                                           发生本人需
                                                           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的情
                                                           形,本人已经
                                                           全额承担赔
                                                           偿责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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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在减持发行
                                    人股份时,减
                                    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
                                    本人保证减
                                    持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
                                    公告。若未履
                                    行上述承诺
                                    出售股票,该
                                    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
                                    上缴公司所
                                    有。

                                    公司控股股
                                    东陈会利及
                                    其一致行动
                                    人赵小奇、曲
                                    维孟、胡德新
          公司实际控
                                    等共 24 名自
          制人陈会利
                                    然人股东承
          及其一致行
                                    诺:自公司股
          动人赵小奇、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5 月 2015.5.15 至
                                    票上市之日                                  正常履行中
          曲维孟、胡德 诺                         15 日          2018.5.16
                                    起 36 个月内,
          新等共 24 名
                                    不转让或者
          自然人股东
                                    委托他人管
          承诺
                                    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
                                    份。

                                    本公司上市
          北京东方新                后三年内,如
          星石化工程                公司股票连     2015 年 05 月 2015.5.15 至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续 5 个交易日 15 日          2018.5.16
          司                        的收盘价低
                                    于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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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产 120%时,
                                    公司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
                                    召开投资者
                                    见面会,与投
                                    资者就上市
                                    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指
                                    标、发展战略
                                    进行深入沟
                                    通。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
                                    每股净资产,
                                    公司将在 30
                                    日内实施相
                                    关稳定股价
                                    方案,并提前
                                    公告具体实
                                    施方案。

                                    如公司招股
                                    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
                                    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
          北京东方新
                                    影响的,本公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其他承诺     司将在中国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证监会、证券
          司
                                    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作出
                                    书面认定后
                                    次一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
                                    及时提出股
                                    份回购预案,
                                    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讨
                                    论,依法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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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首次发行上
                                    市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
                                    不低于发行
                                    价格和银行
                                    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之和,
                                    如有派发现
                                    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价格
                                    需作相应调
                                    整。

                                    如公司招股
                                    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
                                    并因此给投
          星石化工程                               2015 年 05 月
                       其他承诺     资者造成直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15 日
                                    接损失的,公
          司
                                    司将依法就
                                    上述事项向
                                    投资者承担
                                    连带赔偿责
                                    任。

                                    公司股东杨
                                    斌、郭洪杰及
                                    其余 154 名
                                    自然人股东
                                    共 156 名股
                                    东承诺:自公
          北京东方新
                                    司股票上市
          星石化工程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05 月 2015.5.15 至
                                    之日起 36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诺                          15 日           2018.5.16
                                    个月内,不转
          司
                                    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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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陈会利、曲维
                                    孟、胡德新、
                                    王宝成、奚进
                                    泉、杜朝阳、
                                    齐景波和宋
                                    矿银作为持
                                    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北京东方新
                                    还承诺:所持
          星石化工程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05 月 2018.5.15 至
                                    公司股份在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诺                            15 日           2020.5.16
                                    锁定期满后
          司
                                    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
                                    价,且不因其
                                    职务变更、离
                                    职而免除上
                                    述承诺的履
                                    行义务。

                                    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
                                    人陈会利先
                                    生为避免今
                                    后可能发生
                                    的同业竞争,
                                    特做出以下
                                    承诺:“一、除
                                    东方新星外,
                                    本人目前未
          北京东方新
                                    控制任何其
          星石化工程   避免同业竞                    2015 年 05 月
                                    他企业,亦没                     长期有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争承诺                        15 日
                                    有直接或间
          司
                                    接从事任何
                                    与东方新星
                                    所经营的业
                                    务构成同业
                                    竞争的活动,
                                    今后亦不会
                                    直接或间接
                                    以 任何方式
                                    从事与东方
                                    新星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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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业务。二、自
                                    本承诺函签
                                    署之日起,如
                                    东方新星进
                                    一步拓展业
                                    务范围,本人
                                    及此后 控制
                                    的其他企业
                                    将不与东方
                                    新星拓展后
                                    的业务相竞
                                    争;若与东方
                                    新星拓展后
                                    的业 务产生
                                    竞争,受本人
                                    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以停
                                    止经营相竞
                                    争的业务,或
                                    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
                                    到东方新星
                                    经营,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
                                    关联关系的
                                    第三方的方
                                    式避免同业
                                    竞争。

                                    公司董事(陈
                                    会利、曲维
                                    孟、胡德新及
                                    马耀川)、监
          北京东方新                事(侯光斓、
                                                                   2015 年 05 月
          星石化工程   一致行动承   吴占峰及张     2015 年 05 月
                                                                   15 日至 2018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诺           斌)、 高级管 15 日
                                                                   年 05 月 16 日
          司                        理人员(奚进
                                    泉、王宝成、
                                    杜朝阳、齐景
                                    波和宋矿银)
                                    以及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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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术人员(张国
                                    良等)参与签
                                    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承
                                    诺:在向股东
                                    大会行使提
                                    案权和在股
                                    东大会上对
                                    相关事项行
                                    使表决权时,
                                    各方应以陈
                                    会利的意思
                                    表示采取一
                                    致行动。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陈会利的持
                                    股意向及减
                                    持意向如下:
                                    对于本次公
                                    开发行前直
                                    接、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
                                    的 关于所持
                                    发行人股份
          北京东方新                流通限制及
          星石化工程   股份限售承   自愿锁定的     2015 年 05 月 2018.5.15 至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诺           承诺,在限售 15 日           2020.5.16
          司                        期内,不出售
                                    本次公开发
                                    行前直接、间
                                    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上述
                                    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在
                                    满足以下条
                                    件的前提下,
                                    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
                                    没有延长锁
                                    定期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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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情形,如有锁
                                    定延长期,则
                                    顺延;(2)如
                                    发生本人需
                                    向投资者进
                                    行赔偿的情
                                    形,本人已经
                                    全额承担赔
                                    偿责任。本人
                                    在减持发行
                                    人股份时,减
                                    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
                                    本人保证减
                                    持时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
                                    公告。若未履
                                    行上述承诺
                                    出售股票,该
                                    部分出售股
                                    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
                                    上缴公司所
                                    有。

                                    陈会利、曲维
                                    孟、胡德新、
                                    马耀川、侯光
                                    斓、吴占峰、
                                    张斌、王宝
                                    成、奚进泉、
                       股份限售承   杜朝阳、齐景 2017 年 05 月 2017.5.18 至
          董监高                                                              正常履行中
                       诺           波和宋矿银      18 日       2020.5.17
                                    作为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还承诺:除前
                                    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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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离任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公司
                                                          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
                                                          的比例不超
                                                          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22.50%     至                      272.45%
度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485   至                        1,715
间(万元)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60.46

                                            公司订单较上年增多,新增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利润合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并。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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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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