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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新星: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9-02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
会的审议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2019 年 2 月 13 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和《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
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1
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15:00至2019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江宁科学园科建路 699 号 A 楼 3102 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会利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4,845,8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559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83,913,2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4588%;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2,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05%。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
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590,22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279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1,657,6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86%;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2,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0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会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金杜律师事
务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2
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庆财先生、ZHAO XIAOWEI 女士、赵
俊先生、任为荣先生、徐有印先生、陈祥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庆财先生
    同意 783,933,63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78,025 股。陈庆财先生当选。
    1.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ZHAO XIAOWEI 女士
    同意 783,913,63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5 股。ZHAO XIAOWEI
女士当选。
    1.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俊先生
    同意 783,913,63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2 股。赵俊先生当选。
    1.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为荣先生
    同意 783,913,63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2 股。任为荣先生当选。
    1.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有印先生
    同意 783,913,63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2 股。徐有印先生当选。
    1.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祥峰先生
    同意 783,913,63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2 股。陈祥峰先生当选。
    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刘剑文先生、李地先生、吴晓明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剑文先生
    同意 783,913,63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5 股,。刘剑文先生当选。
    2.2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地先生
    同意 783,913,637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3 股,李地先生当选。
    2.3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晓明先生


                                     3
    同意 783,913,636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2 股。吴晓明先生当选。
    3、《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李晓昕先生、陈卫东先生
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3.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陈靖先生
    同意 783,913,63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658,024 股。陈靖先生当选。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784,690,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5,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8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1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 784,690,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5,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8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1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
    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 784,690,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5,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8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1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784,690,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5,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8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1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84,690,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0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435,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82%;反对 155,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1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


                                    5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784,634,6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731%;反对 211,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9,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478%;反对 211,16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2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现场及网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第 1-6、9 项议案均属于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及网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第
7-8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现
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
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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